为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各级、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火灾和杜绝火灾事故,集团公司12月6日制定印发了《河南能源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消防机构及岗位设置、消防责任体系、消防安全管理、防火检查、消防安全考核与奖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
针对集团公司下属煤矿、选煤厂、发电厂、大型仓库、化工单位、高层办公楼、商场、宾馆、医院、学校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众多情况,《办法》明确了集团公司消防责任体系,要求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要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办法》强调,要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办法》强调,要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坚持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遇到火情时,要及时启动灭火应急预案,做好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和与地方消防机构对接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完善预案。
《办法》明确规定,消防安全考核纳入集团公司整体安全绩效考核,实行季考核、季兑现。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二级单位安全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每季度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得分纳入基层单位总体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