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安博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新闻 >

两部门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2022-05-23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5月18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进一步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

  根据《公告》,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