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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8-11-20 来源:河南能源化工集团

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国有企业在跨越关口、迈向高质量发展方面,要积极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战略高度认识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心地位,把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以实际行动推动落地落实,按照“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思路,聚焦重点,统筹推进,大胆务实向前走。

紧密结合企业功能定位,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要针对商业一类、商业二类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节奏、进度和途径。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的要求,实现合理进退。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要进一步深化,用好用足配套政策。地方国企根据中央政策文件要求,区分不同情况,从实际出发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全面结合各项试点工作,统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随着国资国企改革“1+N”文件体系基本定型,改革路径和框架都已基本明确。各项改革各有侧重,又有内在联系,要统筹开展各项改革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中要推行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员工持股等试点,促进混改机制落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也要重点推进所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资本流动性,促进组织框架和运营模式不断完善。“双百行动”企业要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各类资本促进企业发展,综合利用好改革“工具箱”和“政策包”,打好改革“组合拳”,培育国企改革“企业尖兵”。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点要将混合所有制改革列为重点内容,加强基础关键领域改革协同,促进区域国企改革综合施策,推出有利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措施,打造国企改革“区域高地”。

持续发力,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重点领域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一直位居国有经济主体地位。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在“三个有利于”前提下引入更多非公有资本,有利于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敏,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切实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开放力度,向非公有资本有序扩大开放的领域和范围,增加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要切实增加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企业数量,选取更多企业开展试点;要扩大试点企业的规模和层级,选取一批层级更高、规模更大的重点领域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使得改革力度更大,效果更明显,影响更深远。

切实强化激励增强活力,实现混改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国有企业内生活力,调动各层级干部职工积极性,关键是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要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要认识到“强化激励”在整个国企改革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的激励机制,加快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改革,统筹用好员工持股、上市公司持股计划、科技型企业股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举措,合理拉开内部收入分配差距。要充分发挥不同所有制战略投资者、战略合作者的商业智慧,发挥在产业布局、技术研发和市场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听取各方声音,共同推进企业发展。要切实保护各类所有制的合法权益,科学依规进行资产定价。(摘自《学习时报》,作者翁杰明,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